各国相继发布ICO指导方针 看其政策有何不同
近日,泰国和韩国相继发布了本国关于ICO的指导方针,在对金融风险进行控制的同时,也为当地区块链企业,特别是加密货币企业的合法、合规发展指明了方向。借此,金色财经将对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关于ICO的政策进行梳理。
1. 中国
2017年,中国央行等七部委明确将ICO定性为“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并禁止所有的ICO和代币交易的行为。2018年8月,为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中国政府对ICO继续保持着零容忍的态度。
2. 中国香港
2017年9月,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警告称,由于全球范围内ICO项目数量激增,或将对通过数字货币进行的部分融资项目进行监管。该机构表示,虽然一些ICO可以被视为“虚拟商品”而不受监管,但其他提供股权或所有权利息的公司应该受到城市法律的约束。这些被视为证券的ICO公司必须得到监管机构的许可或注册。
2018年11月,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布声明,将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和交易平台运营者推出监管措施,包括对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发放牌照,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纳入监管沙盒。
3. 日本
日本ICO已经正式合法化。2018年,11月1日举行的日本金融厅数字货币交易业研讨会第8次会议上,日本金融厅将 ICO纳入日本现行《资金决算法案》和《金融商品交易法》中,意味着 ICO 正式合法化。
4. 韩国
虽然韩国政府对于禁止ICO的态度一直没有松动,但是韩国民间对ICO以及加密货币行业的发展制定了各种规则。2018年11月8日,韩国民间团体“区块链管理共识委员会(BGCC)”在韩国国会图书馆发布了ICO指导方针。根据该方针的要求,进行ICO需要公开白皮书和网站;提供团队成员详细信息;公开协议开发信息;运营社群;预先构建并公开协议主结构和共识算法;需要实名认证(KYC)和进行反洗钱。
5. 泰国
泰国监管机构已经颁布了加密货币市场监管框架,根据其中拟议的内容,将会推出ICO执照许可。根据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透露,目前大约有50多个公司表达了实施加密货币项目的兴趣,其中有三个初始代币发行门户网站已经向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执照许可申请。但是,该监管机构表示,目前还不确定是否所有申请许可的项目都能获得批准。
6. 美国
美国的监管比较复杂,拥有各种各样的监管机构,50个联邦州都执行着各自的规则。虽然美国没有全面禁止ICO,但是有消息称,美国的监管机构可能会将所有 token 都认定为证券,这将对区块链项目的落地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为,token 如果被认定为证券,接受证券法监管,其流动性将大大降低。
最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官网发布其2018年的财政年度报告,新报告中提及要打击欺诈性ICO。另据美国SEC官员称,打算发布一份通俗指南,供开发人员在计划推出代币产品时参考。据悉,该指南将帮助开发人员决定自己开发的任何潜在代币产品是否会被归类为证券,但该指南何时发布尚不清楚。
7. 英国
据媒体报道,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并未直接禁止ICO,但是已经正式发出过警告。FCA官网称,ICO包含“风险极高的投机投资”,因为基本上没有进行监管,也许无法提供任何形式的保护。
FCA警告并敦促投资者向FCA报告潜在诈骗,同时建议公众通过机构内分布式账本研究链接“学习更多ICO底层技术的潜在利益和挑战”。
8. 俄罗斯
俄罗斯对ICO的态度相对宽松,正在积极把ICO纳入法律监管的框架内。今年4月,俄罗斯中央银行正式启动了ICO监管沙盒,为基于区块链和其他创新金融技术的产品和服务测试及发布提供了一个安全、便捷的平台。今年9月,俄罗斯国家媒体塔斯社(TASS)报道称,该国中央银行已经宣布在旗下监管沙盒框架内成功进行了实验性初始代币发行(ICO)。当地商业银行则计划在俄罗斯中央银行提供的监管沙盒平台内为旗下VIP客户测试和实施最新的加密货币解决方案。
9. 加拿大
加拿大监管机构对于ICO的态度比较积极。2017年8月,加拿大证券监督机构(Canadian Securities Administration,简称CSA)发表声明称,从ICO发行全流程来看,许多ICO代币符合证券的定义,并要求他们遵守证券法。监管机构表示,欢迎即将进行ICO的企业进入“监管沙盒”,在有限的环境中测试新的金融产品。
10. 瑞士
瑞士对待ICO比较友好。瑞士的监管机构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SwissFinancialMarketSupervisoryAuthority,简称FINMA)称,正在研究加密货币法规,但是相关公司不需要任何特殊的许可证。而且根据法律,加密货币是资产,而不是证券。
今年2月,FINMA发布指导方针,其目的是“为市场参与者创建透明的环境”。根据指导方针内容可知,这意味着进行ICO必须通过一家瑞士公司进行且所有参与者必须经过KYC认证。
11. 新加坡
新加坡也跟瑞士一样属于ICO友好型国家。但并不是没有监管,2017年11月14日,新加坡央行MAS发布了《ICO指引》(A guidetodigitaltoken offerings),指引的监管对象为可视作“资本市场产品”的数字代币。根据数字代币的结构、特征以及其附带的权利,数字代币在监管上可能会被视为股票(代表所有权关系)、债券(代表债务关系)和集合性投资计划的单位份额等,功能性代币不受MAS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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