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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Token传销案一审结果公布 赃物赃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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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币圈第一大资金盘的幌子,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进行网络传销。短短一年时间,发展会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高达3000余层,涉案金额500多亿元……

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披着区块链外衣的网络传销案,922日有了一审结果: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人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记者了解,这是国内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

传销老套路,穿上区块链新马甲

2019年初,盐城市公安局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个名为“PlusToken”的平台疑似搞网络传销,随即成立专案组。

警方查明:自20185月至20196月,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发展会员200余万人。除境内会员外,还有不少境外会员,层级关系高达3000余层。在一年时间里,这个平台吸收会员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948万余个,按当时市场行情计算,折合人民币总值500多亿元。其中大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于发放会员拉人头奖励,还有部分被变现用于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PlusToken”平台为什么能吸收这么多会员?该案承办检察官、盐城经开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徐玉洁介绍,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

陈某等人将平台包装成跨国企业;而彭某有传销犯罪前科,传销推广经验丰富;丁某在区块链领域有身份、有资源,熟悉区块链技术。

陈某、丁某规定:会员必须由上线推荐,并购买至少500美元的比特币、以太坊币等主流数字货币,再以数字货币入会,即可每月获得6%18%的收益,即静态收益。

会员推广会员还能获得动态收益。动态收益又分为直接链接收益和间接链接收益两种,直接链接收益即第一层级下线每个账户静态收益的100%;间接链接收益是第二层级至第十层级下线每个账户的静态收益的10%

为了鼓励会员发展更多下线,“PlusToken”平台推出高管佣金奖励模式。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等五个等级,并按照等级高低叠加下线静态收益作为奖励和返利。

该平台自创“Plus作为会员收益的结算方式。“Plus没有任何价值,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都由陈某掌控。会员赚取的“Plus可以卖给下线,也可以通过平台变现成为主流数字货币,但兑现需要后台人工审核。

“PlusToken”平台的静态、动态奖金制度设置与以往传销平台类似,只是加入了区块链、数字货币概念,没有任何实体经营活动,都是依靠包装,不断发展下线维系平台运转,其实质仍是宠氏骗局

引导侦查,追踪450个比特币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及时介入,引导侦查。

不同于以往办理过的网络传销案件,“PlusToken”平台收取会员的门槛费均为主流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与人民币流转方式截然不同,不存在交易账号和交易流水,参与人员是谁、在其中起什么作用?涉案资金流向何处?承办检察官围绕证据要害、涉案金额审计等重点问题提出了1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

众多涉案者如何区分行为性质?承办检察官紧扣传销本质,对涉案人员在组织架构中的作用、发展层级数量、涉案金额等方面,将其分为发起策划者、对组织建立扩大起关键作用的人员两个层次,分别按照该角色在“PlusToken”平台中具体所起的作用,严格按照司法解释规定,从严认定组织者、领导者。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锁定境外服务器,固定电子证据,再结合相关证人口供形成了有效证据链,充分证明发起人陈某、军师丁某、运营彭某等人在传销组织中起到的组织、领导作用,尤其是用证据将一直自称只是一名普通会员的丁某锁定为主犯,他在传销组织中打着区块链幌子、雇用外国人做傀儡、伪造海外背景等,起到了军师的作用。

如何查清资金流向?承办检察官根据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公安机关提供的审计报告,再结合鉴定报告,逐一核查涉案数字货币去向。在这一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有450个比特币不知去向。而这450个币的原始持有者——陆某某始终辩称助记词忘记了,无法找回。经过全面梳理陆某某、陈某某、刘某等人口供,发现450个币的最终去向均指向了一个人——陆某某的弟弟陆某龙。

陆某龙在币圈有一定知名度,曾是币知财经的创始人。由丁某推荐加入,负责平台推广、对外宣传。按照20196月市值来算,这450个比特币合计人民币4000余万元。

承办检察官分析,陆某龙姐弟玩转币圈多年,深谙币圈之道,加之价值之大,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遂引导公安机关以陆某龙为中心,辐射其周边人,对他们的通讯设备以及钱包账户地址进行实时监控。

后经多次审查,成功追回200多个比特币和10万多个柚子币(由其转移的249个比特币兑换而成),合计价值人民币近3000万元(行情变化)

面对翻供,公诉人从容应对

由于涉案人员多、金额大,证人证言纵横交叉,为了实现精准打击,盐城经开区检察院积极联合上级院、公安、法院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凝聚办案共识;同时,在庭前围绕案件定性和主从犯地位区分两个方面,形成3万余字的出庭预案材料,准备了60多项应对意见。

今年72日,该案开庭审理,3名公诉人出庭,而辩护律师有14名。

庭上,丁某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盘翻供:我对指控我策划品牌有异议。陈某只是跟我咨询App信息,没有告诉我层级模式,我不知道这是传销。

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运用精心设计的讯问提纲,与丁某当庭质证:你账号下面的336个会员是谁发展的?这336个账号就没有一个人投钱吗?”“我不知道。

公诉人继续问道:郑某、王某虎、陆某龙他们在平台里具体分工是什么?”“郑某负责平台维护、技术开发,王某虎后来接替郑某做技术开发,陆某龙负责推广Plus”“ 他们是怎么加入的?”“ 是我介绍给陈某的。

……

公诉人又出示了丁某与陈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PlusToken”平台名称、组织架构、奖励机制、运营机制等关乎发展的关键部分均由丁某和陈某商议策划。

丁某仍坚持辩称我只是普通成员,但随着庭审的推进,他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暴露无遗。

公诉人对丁某和另外4名翻供的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刑期,均被法院采纳。丁某最终被判处八年零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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